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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险 基 础 知 识 问 答(二)

   什么是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汽车保险中,保险标的主要指的是汽车)在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或者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实际价值。它是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
     什么是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证上载明的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以及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最高限额。
     什么是保险人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中,保险人就是有权经营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
     什么是投保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是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也就是付钱投保的人。在汽车保险中,投保人就是为汽车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团体或个人。一般的投保人是汽车的所有者或者是汽车的使用者。当然投保人不一定是车主本人。
     什么是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汽车保险中,被保险人一般指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在汽车保险中,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归自己所有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会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被保险人不负交保险费的义务,该项义务由投保人承担,即谁投保谁交保险费。另一方面,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可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全部损失时(如车辆被盗抢、碰撞中车辆报废等),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投保人没此项权利。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一致的情况下,则没有以上两方面的区分。
     什么是比例赔付
     比例赔付是指保险公司不按实际损失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而是按照实际损失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中,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都将导致比例赔付。
     例如: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按照6万元投保车辆损失险,如果车辆碰撞后需要2万元修理费(假设是自己车的全部责任,并已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公司只赔偿1万元,计算方法是:赔款额=修理费×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同样的事故,如果按照12万元足额投保,将得到保险公司2万元的全额赔付。
    什么是不足额投保
     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例如,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如果按照8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属于不足额投保。不足额投保的后果是: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比例赔付。
    什么是超额投保
     超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也就是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例如,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如果按照20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属于超额投保。超额投保不能得到超额赔偿。《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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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重复保险
     在汽车保险中,重复保险是指为同一辆汽车的同一风险,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汽车保险。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是白花了,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什么是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是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反之则为非营运车辆。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收费。
     什么是"第三者"及第三者责任
     在汽车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家庭成员是否属于"第三者"? 在第三者条款中是这样规定的:私有车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否属于第三者,可以根据是否是独立经济的户口进行划分。如是兄弟姐妹,没有分家立业前不算第三者,不能享受第三者责任条款的保障。但是一旦分家立业,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就是完全意义上的第三者了。由上可知第三者的划分并不单纯是以是否是直系亲属为标准,虽然这也是一个前提。同一户家庭的家庭成员彼此不成为第三者,而分门别户的家庭成员间彼此属于第三者。
     汽车保险单证有哪几种形式
     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投保单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投保人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填写好的投保单的内容出具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主要载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凭证。
     保险卡:由保险公司签发给保户的、记载保险单正本中的主要内容、供保户随身携带的卡片式的简单凭证。
     批单:是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公司出具给被保险人的补充性的书面证明。
     保险费发票:是保险费付讫的凭证。目前,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仍为收据外,其他各财产险公司均为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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