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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车险,想全赔,难!
2007年10月11日 来源:汽车007周报
     不少车主在购买保险时都希望能够买一个能包含所有项目的车险,可是事实上这种车险并不存在,车主稍不留神,便进入了误区。  
  案例
  赔偿金额弹性高
  车主糊涂把钱交

  今年6月5日,郑州段先生的爱车被一辆违章行驶的货车追尾,为肇事货车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定损。保险公司可承担的理赔金额为8000元,而段先生所购车辆的4S店提出的维修价格为22000元,两者相差11400元,而且保险公司要求段先生先行垫付汽车维修费。
  对此,段先生表示,既然对方负全责,为何保险公司的赔偿连车辆的维修费的40%都不到?为此,段先生找到保险公司讨说法,可是对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并表示,只能赔偿这么多。经过段先生了解,目前车辆定损的弹性很大,赔偿金额的多少也有很大弹性,而且这一切都由保险公司单方决定。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利益,肯定会降低车主的定损金额,尽可能地少赔钱。但如果投保人同保险公司内部员工关系好的话,赔偿额甚至可以超过车的损失。   
  调查
  保险公司自我定损
  全赔机会很小

  记者了解后发现,段先生的遭遇非常普遍。长期以来,国内车险市场流行的是保险公司查勘、定损、赔偿“一条龙”服务,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导致与被保人常常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所以,车主若想获得保险公司的全赔,更是难上加难。
  实际上,这种状况短期内很难改变,车主们只能多动脑筋,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实际理赔过程中,确实有不少车主由于误读保险合同,吃了拒赔的哑巴亏。   
  指导
  全保不全赔
  差异在哪里

  保险条约比较专业难懂,不少车主索性投保所谓“全保”,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
  ◆免责条款免去部分责任
  事实上,不少人忽略了保险公司的一些条款。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并不是所有事故的费用都是由保险公司赔偿,还有一些“免责”性质的条款是保护保险公司利益的。
  比如事故发生后,动用拖车产生了施救费,而保险公司规定事故车辆还能正常开动所产生的救援费不予赔偿。出现这种情况常常是由于车主对保险条款不熟悉或者误读。
  ◆维修厂选择体现价格差异
  保险公司定损后,会指定某家汽车维修厂。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这些维修厂是国家认定的一、二类维修企业。有时车主会到自己汽车品牌的4S店进行维修,可能出现指定维修厂给出的费用和车主维修厂费用存在差异的情况。
  ◆维修方式影响赔偿金额
  车辆受损后,保险公司给出的维修方案是修复,而投保人可能会提出要求更换新配件,这中间也会产生维修费用的差异,而保险公司往往按照自己认定的方案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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